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结合政法学院办学实际与培养过程,特制定此遴选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白 炜、李慧梅
成员:李 娜、赵勇宾、何小红
赵亚珠、邱 韵、戴 斌、李红梅、常经宇、郝浩强、李瑞瑞、章赵晖
三、组织实施
(一)转入专业报名条件
1、需要满足《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转专业条件”(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包含所有内容。
2、智育成绩达到全班总成绩排名50%以内,同时,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2门。
(二)考核程序
1、严格执行《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第三章“申请程序”与第四章“考核审定”学校的相关安排。
2、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政法学院将组织专业教研室针对转专业学生开展笔试+面试考核,以期了解学生对专业的认知与热爱。
(1)笔试:政法学院专业教研室对申请转入我院三个本科专业(历史学、社会工作专业、法学专业)学生进行专业认知笔试考核,笔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政法学院专业教研室对申请转入我院三个本科专业(历史学、社会工作专业、法学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综合素养面试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
(3)总评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上报拟定名单
政法学院将根据遴选过程与结果拟定转专业名单并报榆林学院教务处,待学生材料复审通过后,主管校长审批,向全校进行公示。
(四)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根据审定结果,转专业学生在教务处,转入学院与转出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五)补修课程
学生转专业后,接收学院根据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和成绩进行认定和转换,如需补修课程,给学生开出补修计划。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6日,学生填写《榆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将申请表递交所在二级学院,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签注意见,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2024年4月28日-30日,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遴选工作;
3、2024年4月30日,学院将遴选结果报送教务处复审;
4、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
5、公示结束,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五、政法学院2023级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年级 |
专业 |
人数 |
备注 |
2023 |
历史学 |
6 |
|
法学 |
7 |
||
社会工作 |
1 |
政法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