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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仲裁之道”23级法学专业见习

来源:政法学院 撰文:曾珺浩 发布时间: 2024-06-18 次浏览 背景颜色:

为了促进学校法学教育与实务部门的良性互动与衔接,提高学生实务能力,6月13日,榆林学院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与榆林仲裁委员会展开交流合作,开展“循仲裁之道”专业见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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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带领同学先后来到了立案大厅、仲裁厅等仲裁业务场所进行参观。通过参观,同学们直观地感受了仲裁委的工作环境,领略了榆林仲裁委员会“公正、廉洁、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

通过讲解,同学们学习了有关仲裁的基本知识,仲裁作为一种专业的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受案范围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以及其他民商事争议。与诉讼不同,具有意思自治、高效快捷、一裁终局、权威性强、保密性强、执行力度强、执行范围大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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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过程中,同学们对仲裁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仲裁委员会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则,确保公正、公平、公开。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注重证据收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仲裁程序不仅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而且还能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仲裁委员会对裁决结果进行公示,并在一定时间内接受当事人的异议申请。这种处理方式既保证了裁决的公正性,又给予了当事人申诉的机会,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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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参观仲裁委员会的经历让同学们受益匪浅,深刻感受到了仲裁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仲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仲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自古有公断,仲裁息纷争。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仲裁制度会越发完善,从而提高仲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构建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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