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勇华,男,汉族,,陕西府谷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榆林学院法学副教授,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1994年-1998年就读于延安大学外国语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在神木市从事教育工作;2006年考取西北政法大学统招法律硕士研究生,2009年研究生毕业,并获法律硕士学位,2009年到榆林学院工作。同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1年加盟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安勇华老师,法学理论知识全面、系统,思维缜密,具有较强的法律科研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曾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主持完成横向项目1项,参与完成横向项目多项,指导本科生完成创业创新项目多项;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法学论文一篇,在CSSCI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一篇,普通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一篇,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主持建设模块化课程1项。主讲《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律师实务》等课程。擅长合同类、侵权类复杂案件的办理,为人正直谦和,乐于助人。